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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通過「再生醫療法」草案、「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促進再生醫療領域發展,確保再生醫療的品質、安全及有效性,並維護病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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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布「平均地權條例」,並定自112年7月1日施行,遏止不動產炒作,健全房地產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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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於112年2月23日院會通過「疫後特別預算案」,運用3,798.8億元歲計賸餘編列特別預算,讓國人於COVID-19疫情後,迅速回復正常生活、調整我國產業體質及維持經濟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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