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網站的某些功能在 JavaScript 沒有啟用的狀態下無法正常使用。
跳至主要內容
選單
組織演進
行政院的變遷
發展歷程
組織改造
院長事蹟
歷任院長
大事紀
建築巡禮
史料檢索
多媒體導覽
互動問答
互動問答1
互動問答2
現場導覽
展場簡介
預約參訪
DM摺頁
資源連結
檔案月-串聯活動
立法院議政史料展示
戶外教育資源平臺
search
EN
搜尋關鍵字:
修正公布「平均地權條例」,並定自112年7月1日施行,遏止不動產炒作,健全房地產市場發展。
文章導覽
Previous:
核定「建構高效智慧化農糧產品安全管理體系計畫」(22億元),推動農產品源頭自主管理相關措施,辦理農作物農藥殘留及重金屬監測作業,以維護全民食的安全。
Next:
院會通過「再生醫療法」草案、「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促進再生醫療領域發展,確保再生醫療的品質、安全及有效性,並維護病人權益。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
很抱歉,必須
登入
網站才能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