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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通過「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立「公職律師」制度,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健全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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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通過「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打破政府每年捐贈公視經費9億元之限制,調降董監事選任門檻,納入多元族群業務及國際影音平台法制化,務實解決公視基金會經費不足、董監事選任不易等問題,強化公共電視經營管理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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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報告「少子女化對策執行成果及幼兒園降低師生比規劃」,以3學年為期程,引導幼兒園降低師生比為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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