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通過「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擴大職務類型,增加工作收入,提高進用比率,培育自治人才,訂定減輕機制,杜絕實務爭議;修法後公部門進用原住民族人數預估將增加至1萬3,796人,較現行法提高逾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