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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與建造
設計者與建造者
中央大樓的設計者是總督府營繕課的井手薰,1906年(民國前6年)畢業於東京大學,1911年(民國前1年)來臺,在臺長達三十四年,曾設計許多著名建築,包括:濟南基督長老教會(民國5年)、前美國文化中心(民國20年,原臺灣教育會館)、司法大廈(民國23年,司法院)、中山堂(民國25年,原公會堂)、臺灣大學舊總圖書館 (民國17年)、臺大文學院(民國17年)、師大禮堂(民國18年)等。
中央大樓是哪一個營造廠蓋的呢?當時為人津津樂道者,就是「臺北市役所」居然是由臺灣的營造廠承做。承攬這座巨大工程的營造廠商為大同公司前身協志營造廠,主持人為林挺生的尊翁林尚志(舊名林堤灶)先生,協志營造廠在戰後轉型為電氣及鐵工廠,製造大同馬達、電扇及電冰箱。因為協志營造廠曾承包總統府正後面一座電信局(民國14年,原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頗獲好評,才得以承攬臺北市役所這項公共工程。臺北市役所新大廈落成,費時3年4個月。當時基地面積為7441坪,為四層建築,局部設置地下室,總建坪為3371坪。
國定古蹟行政院中央大樓的特殊性
- 基地位置的特殊性:
- 就日據時期的樺山尋常小學校而言,它是當時臺北市面積最大的小學校。
- 從日本殖民政府選址來探討,臺北市役所是日本為強化殖民政府的中心性空間所設置的,由此可見其臺北城擴建的空間策略。它出現的位置是在當時臺北城擴展的方向,此處劃設的都市計畫,表現出與過去傳統清代市街完全不同的空間系統。
- 戰後成為行政長官公署與臺灣省政府辦公廳,及今日行政院公署。這個地點代表了臺灣省行使權力的最高機關,以及今日的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
- 指定為國定古蹟的原因:
行政院中央大樓於民國87年7月30日由內政部公告指定為國定古蹟。評鑑理由在於:- 日據時期為臺北市役所,臺灣光復後,先後供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臺灣省政府、行政院等機關使用,甚具歷史意義。
- 為日據後期臺灣現代主義建築風格重要作品之一。
- 建築設計特色:
行政院中央大樓是日據後期所建的少數大型政府辦公大樓之一,每層樓面積都達一千多坪,展現當時之現代建築設計潮流,設計頗為新穎。平面呈日字型,四周為辦公室,中央為集會堂 。中央大樓入口大廳為四層樓,其餘為三層樓。
平面雖仍為古典的對稱式平面,但造型頗有新意,主入口正立面有一對巨大方柱,使用簡化的柱頭裝飾。內側設有迴廊,外側則突出陽台 。陽台轉角處作成弧形,強調水平流線型,皆1930年代現代建築常用之建築語彙 。外牆貼褐色面磚,只有柱子與門亭為白色,具有防空襲效果,是謂國防色面磚 。大樓屋頂不再作古典的希臘式三角頂或圓頂,也不作尖塔,而是水平的屋頂,外觀特別強調水平線,室內牆面亦然 。這是日本國勢鼎盛時期(民國26年)的建物,建築風格明顯受到當時全世界流行的現代主義的影響 。
行政院中央大樓建築設計十大特色
- 建築設計總體而言,反映了1930年代的世界潮流,當時受到德國包浩斯(Bauhaus)設計學院所提倡的機能主義(Functionism)影響,內部空間強調功能區分明顯,外部造型強調簡潔方塊體與水平線條的組合。
- 行政院中央大樓平面呈日字形,採對稱式佈局,主從空間分明,內部設迴廊環繞,樓梯的分配也很平衡,合理地解決人員出入及各層樓間的聯繫問題,內部兩個中庭自然營造出一個寧靜的環境。
- 中央大樓東、南、西三面外牆設陽台,具有遮陽擋雨的作用。近年室內雖添設空調設備,但對臺灣炎熱多雨的氣候而言,陽台仍具有節約能源的輔助效果。
- 建築物四個角隅的陽台及女兒牆在轉角處均呈圓弧形,線條流暢而造型簡潔,使外觀呈現柔和具表現主義(Expressionism)流線形的造型。陽台及欄杆的水平線條與中央入口的垂直巨柱,構成明朗的對比,這是1930年代現代主義(Modernism)建築設計的特徵之一。
- 簡化的圓柱,不作柱頭,反映鋼筋混凝土構造的力學特色,中央入口上方則用一對方柱,並有水平雨淋片似的簡潔裝飾,具備較為凸出的形象,強調入口的意象,這種方型兼具水平線條的柱子明顯受到美國建築師萊特(Frank Lloyd Wright)的影響。
- 外牆貼以褐色的二丁掛瓷磚(Tile),在當時被稱為國防色面磚,具有防空保護色的作用。
- 大樓立面不作三角形的山牆屋頂,整棟多為平屋頂。造型已經脫離折衷主義(Eclecticism),比臺北中山堂更為進步,邁入真正的現代主義風格。正立面中央牆體有菱形裝飾,主入口有一對變體柱呈現Art Deco風格,北向背面入口亦有相同的變體柱頭。
- 日字形平面中央的二樓為第一會議室(院會室),其屋架為鋼骨桁架,跨度達二十四公尺,為當時進步的構造技術下的產品。中央大樓的設計圖出自日據時期臺灣總督府官方營繕課,當時的課長為著名的井手薰,同時期他也設計了臺北公會堂(今中山堂)。
- 室內牆壁用磨石子呈現不同色澤之水平帶裝飾,屬於預鑄式工法,施工非常精緻,使用石材為產自宜蘭的寒水石及七厘石。
- 樓梯的扶手及欄杆,形式簡潔,不作裝飾,是1930年代後期流行的設計風格。樓梯位置與眾不同,並非如常設於角隅,而是設在四邊的中段地區,係採用具備良好耐震性的鋼骨鋼筋混凝土式(Steel Reinforced Concrete)建築結構。
行政院中央大樓使用歷程
樺山尋常小學校時期
行政院前身臺北市役所的基地位置在樺山町,命名為「樺山」,是為紀念臺灣首任總督樺山資紀。此區在日據初期規劃為小學用地,最初稱為第四小學、城北小學校,1911年(民國前1年)改稱樺山尋常小學校。 日據時期,國民教育分為「小學校」、「公學校」及「教育所」,除「教育所」屬警務局管轄外,「小學校」及「公學校」均屬文教局管轄。當時此三種學校不僅教學內容與課程編制不同,校舍與設備亦不同。小學校大部分招收日本子弟,臺籍學生非常少;臺灣人子弟唸的是公學校。樺山尋常小學校的格局很像軍營,有操場和一棟一棟的教室。在行政院正前方二十公尺處,原來還有一排樺山小學校的教室,是二層樓的紅磚建築,也就是新聞局最初的辦公室,於民國70年代拆除。
- 臺北市役所時期(民國29年-民國34年)
臺灣總督府於大正九年(1920年)7月30日公布臺灣市制,於同日公布臺灣市制自大正九年(1920年)10月1日起施行;同年8月10日,公布州、廳的位置、管轄區域及郡市之名稱、位置、管轄區域,設臺北市,隸屬臺北州,於同年9月1日成立臺北市役所。據昭和六年(1931年)《臺灣事情》的記載,當時臺北市的面積為2.7052方里(約為41.7177平方公里),人口244,244人。 臺北州管轄範圍包括臺北市及七星、淡水、基隆、宜蘭、羅東、蘇澳、文山、海山、新莊等九郡,涵蓋今天臺北縣市、宜蘭、桃園的一部分,州治設於臺北市,州廳舍即今監察院。 臺北市役所就是臺北市的行政中心辦公室,成立之初,係先借用樺山尋常小學校的建築,將「臺北市役所」的牌子掛在校門正式啟用。 後因市政業務不斷擴展,組織編制逐漸擴增,大正九年(1920年),編制僅庶務、財務二課,至昭和十六年(1941年)擴增為文書、會計、庶務、振興、兵事、防衛、稅務、學務、社會教育、社會、商工、農務、土木、營繕、衛生、水道、自動車共十七課。在日據時期,市役所則先後歷經了十二任市尹(昭和十五年(1940年)10月後改稱市長),其中以第一任市尹武籐針五郎在任4年3個月最久。 日本昭和十二年(1937年)間大樓開始興建,至昭和十五年(1940年)竣工,昭和十六年(1941年)遷入新大樓辦公,歷經了石井龍豬、木原圓次二任市尹。- 臺北市役所由來
日據初年,臺北直屬臺灣總督府管轄,所以沒有市長;直到民國9年,臺北升格為市,臺北才有市役所,也才有市尹。市役所即市政府,「市尹」係沿用中國古時候市長之稱,第一任市尹為武藤針五郎。市役所編制包括:文書課、會計課、庶務課、振興課、兵事課、防衛課、稅務課、學務課、社會教育課及商工課等,因規模逐漸擴大,先是利用樺山尋常小學的部分校舍辦公,後來才在民國26年大興土木,正式建造廳舍,興築了市役所新廈(今行政院中央大樓)。 - 選址緣起
清代臺北市街的發展,最繁榮的地點是艋舺;後因閩粵族群械鬥及淡水開港,逐漸往大稻埕地區發展。清光緒元年(1875年),欽差大臣沈葆楨奏設臺北府獲准;光緒八年(1882年),臺灣道劉璈召募工匠興建臺北城池,臺北府城於光緒十年(1884年)底竣工。
行政院現址涵蓋忠孝東路、中山北路、北平東路與天津街等街廓,原址在清朝並無建物,位於臺北府城東北角,屬於臺北城外之三板橋(大竹圍)範圍;其時溝渠、水田縱橫,附近有劉銘傳設立之全臺鐵路招商總局。
清光緒二十年(1895年),臺灣受日本統治,日本逐步在臺北實施都市計畫,拆除臺北府城的城牆。1904年(民國前8年),開闢三線馬路,即今中山南路;後又開闢敕使街道,通往圓山神社(今圓山大飯店);通往基隆的道路,則從臺北火車站前的三線道路向東延伸,即今忠孝東路。城內及城東新規劃的街廓多提供作為公共建築、機關建築及學校用地。
日據時期,日本人在臺北城有幾個階段從事大規模的公共建築計畫。 在1900年(民國前12年)初期的市區計畫中,拆除臺北城牆;接著以城內區的中部及東部為重心,建造了臺北驛(民國前12年,臺北火車站)、總督官邸(民國前12年,臺北賓館)、臺北郵便局(民國8年,今博愛路口附近)、臺灣銀行(民國27年)、地方法院等,以及實施市區改正計畫。
繼而在1911年(民國前1年)之後,擴大官署建築之建設,包括總督府中央研究所(民國前1年,原址改建成今日中央聯合辦公大樓)、臺北州廳(民國4年,監察院)、軍司令部(今海防署)、總督府博物館(民國4年,國立臺灣博物館)、專賣局(民國5年,公賣局)、總督府(民國8年,總統府),以及新公園(二二八紀念公園)、臺北市役所(民國26年,行政院中央大樓)等。臺北市役所的選定,是在第二階段的都市計畫行動中。
- 臺北市役所由來
-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時期(民國34年-民國36年)
民國34年8月14日日本戰敗投降,8月29日國民政府特任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9月20日頒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設置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隸屬於行政院,主要職責是接管地方行政及籌劃地方組織。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以原臺北市役所為公署辦公廳。 - 臺灣省政府辦公廳時期(民國36年-民國46年)
民國36年臺灣發生二二八事件,5月16日行政長官公署裁撤,同日成為臺灣省政府辦公廳,臺北市改隸臺灣省,第一任臺灣省主席為魏道明。 在臺灣省政府辦公廳期間,共歷經五任省主席,第二至五任省主席分別為陳誠、吳國禎、俞鴻鈞及嚴家淦。
民國46年6月30日,臺灣省政府遷至南投中興新村,此棟建築成為行政院辦公大樓,至今仍為行政院所使用。 - 行政院辦公大樓時期(民國46-)
民國46年臺灣省政府遷至南投中興新村,現址成為行政院辦公大樓。
十大景觀
正立面外觀
中央大樓是民國26年至民國29年(日據時期)間所建,與監察院(民國4年,原臺北州廳)、公賣局(民國11年,專賣局)、總統府(民國8年,臺灣總督府)及臺大醫院舊館(民國5年)等後期文藝復興式建築,在建築風格上有顯著的差異。屋頂不再作古典的希臘式三角頂或圓頂,也不作尖塔,而採取水平屋頂,這是日本國勢鼎盛時期(民國26年)的建物,建築風格受到當時全世界流行的現代主義的影響,外觀特別強調簡潔方塊體與水平線之組合,設計手法與中山堂(民國25年,原臺北公會堂)如出一轍。
中央大樓從外觀看是三層樓,中央區卻有四層樓高度,實際樓高16.5公尺。當年施工紀錄顯示:一樓1122坪,二樓1047坪,三樓968坪,四樓234坪。它的前身是日據時期臺北市役所新厦,民國26年(日據時期)啟建,民國29年落成。 在臺灣現存日據時期官式建築中,行政院中央大樓是保存良好且仍在使用的日據時期官式建築代表。
入口大廳
1930年代,全世界風行Art Deco潮流,藝術裝飾為其特色。當時設計界流行表達設計主題,造型常呈現幾何趣味,斜格子代表一種設計理念,尤以美國建築師萊特(Frank Lloyd Wright)提倡的設計風格最為著名。
中央大樓入口門廳的門扇採用了這種斜線條菱形格子設計,反映Art Deco的時尚風潮。大廳樓梯扶手及欄杆形式簡潔,不做裝飾,同樣是1930年代後期流行的設計風格,牆面則於近年整修時貼上進口花崗石片。 中央大樓的門窗均使用斜格金屬窗花,門楣上的橫批窗與前大門、後大門的形制維持一致,以取得造型上的協調感。
門扇裝飾
院長辦公區的雕花門扇,裝飾採用整棟建築均使用的菱形元素,立體菱形花紋具有古典建築的遺風,造型美觀大方。
平衡錘拉窗
中央大樓迴廊上,仍妥善保存當初的檜木窗戶,那是今日已經甚少見到的平衡錘拉窗,以檜木製作,在窗戶兩邊各設一條鐵索,鐵索上裝滑輪,窗框裡裝秤錘,讓秤錘重量等於上下兩片玻璃窗的重量,就能叫窗子在上下拉動時,隨意停住而不會下滑,展現當時工匠智慧又環保的巧妙設計。
大禮堂
中央大樓展現了不一樣的空間規劃,當時日字形建築樓梯多半設計在四個角落,中央大樓卻將樓梯設在四邊的中段地區,並且進一步採用SRC(Steel Reinforced Concrete)鋼骨鋼筋混凝土結構,使建築有更充份的抗震功能。
大禮堂的上空採用大跨距鋼鐵桁架,是當時最進步的構造。此外,廁所並非設在角落,而是在走道中間,便於使用,也是與眾不同之處。
民國十九年以前的臺灣公共建築甚少興建地下室,但是中央大樓卻設有局部地下室,因為在它興建時,正逢蘆溝橋事變(民國26年)中日戰事期間,基於戰備考量,而興建作為防空避難之用。
院會室
院會室是行政院的核心空間,廣闊挑高的室內空間極為氣派。院會室因應使用者需求,經過歷次修飾,建築材料多已非初建形貌。
磨石內牆
日據時期建築流行使用磨石子,中央大樓也呈現這股流行風潮。室內牆壁用磨石子作水平線條,形成兩種顏色的水平帶狀裝飾。尤其值得一看的是磨石牆面所展現的手工建築之美,它使用來自宜蘭的寒水石或七厘石,先以手工預鑄磨石子牆片,再將牆片貼覆壁上,牆片之間緊密相合,手工施作的精細程度,連一根針也難以插入,而且它能良好保存至今,十分珍貴難得。
洗塵水龍頭
民國30年代,臺北市鋪柏油的路面不多,在外行走經常風塵滿面,必須有個可以洗手潔容的地方;中央大樓北面入口的洗塵設備,讓前來洽公者可以先淨手洗塵,再進入辦公或洽公,顯得較為整潔有精神。同樣的手洗設備,也可在臺大醫院舊館發現,可說是實用而貼心的設計。
中央大樓外牆
中央大樓建築平面呈「日」字型,中央區域的樓上樓下分別是大會議室和大禮堂,尤其樓上挑高兩層半,作法十分氣派。中央大樓建築主體的外牆基座主要由花崗石構成,花崗石來自日本,質地堅固,色澤淺白。由於正值二次大戰期間,為國防安全之需,牆身所貼二丁掛瓷磚特別選擇深褐色;這個顏色也稱為國防色,具有防空保護的作用。
玉山廳
玉山廳設在正大門的左翼,因為左側為大,表示以客為尊,室內共有二十五個座位,是院長等人接見國內外賓客最常使用的場所。面對接待室主牆,院長坐在右手邊的主人位,往左看,院長右手邊是主賓的座位,依序而坐;左手邊是陪賓的座位,同樣依序而坐。
東天井/西天井
中央大樓座北朝南,日字形平面營造出兩個中庭──東天井和西天井,天井兩側均闢圓型拱門,讓馬車進出,近年整修成為中庭花園,闢魚池,種植臺灣海棗、小葉欖仁、金露華等植栽,是一處小而美的庭園風景。
行政院為二二八事件之不義遺址
什麼是不義遺址?
不義遺址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為達成鞏固威權統治的目的,所為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所指的是鎮壓、強迫失蹤、法外處決、強制勞動、強制思想改造、逮捕、拘禁、偵訊、審理、執行徒刑、槍決及其他侵害人權事件之場所。
不義遺址不僅是歷史的見證,還是轉型正義中的要角,透過空間呈現了威權統治時期的壓迫體制面貌,這些遺址的存在提醒我們必須從歷史中學習,避免重蹈覆轍,也提醒人們正視歷史傷痕,促進反思,同時作為未來世代的重要教材。
行政院是不義遺址嗎?
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由於治理不當,導致社會矛盾日益加劇,民眾對貪污腐敗和壓迫性政策積怨已久。這些不滿情緒在1947年2月27日的「緝煙事件」後徹底爆發。
2月28日,不滿導致民眾身亡的「緝煙事件」未獲處理,憤怒的市民集結於臺北火車站,發起請願遊行,並罷市、罷課、罷工,要求懲辦兇手。民眾遊行到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廣場(現今行政院)前,遭到公署衛士在中央大樓2樓平臺架起了機關槍朝向廣場前抗議的民眾掃射,造成民眾傷亡,導致事件演變成全島性的抗爭。
國民政府派遣軍隊於3月8日抵達臺灣,開始了對抗議群眾的武裝鎮壓。在接下來的幾個月內,數以萬計的民眾與社會菁英失踪或死亡,對臺灣社會造成深遠的傷痕。這一事件不僅改變了臺灣的政治局勢,也成為臺灣人反抗威權、爭取民主的重要象徵。
行政院不義遺址保存與活化
行政院參採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外設計的不義遺址標示系統,標示牌的設計以組合方式呈現,可以配合設置的空間範圍調整組合方式及彈性增補敘事空間,打破古典紀念碑的形式,重新詮釋紀念碑的意涵;在標示LOGO的設計上,可以看到石頭的裂縫空間形成了人形的身體,企圖呈現一個人「受壓迫」與「奮起」的意象,傳遞過往政府的威權壓迫體制,迫使民眾勇於對抗不義之事。
而行政院率先作為不義遺址標示系統的示範點,於2024年2月26日二二八事件77周年前夕,於院區設置了3處標示牌。
第1處標示牌,位於2號門的門柱,配合2號門的門柱空間範圍,設置4塊基本標示組合:左上角是不義遺址的識別標示圖形(LOGO)、左下角是歷史事件分類、右上角是歷史事件發生的時間、右下角則是事件發生時的地點名稱;從這個角度剛好望向中央大樓,能遙想當年前輩們受到不公不義的對待,其所遭受的苦難深刻烙印在我們心中,就如同這個標示鑲嵌在門柱中般,時時提醒我們勿忘歷史、勿重蹈覆轍。
第2處標示牌設置在院內的地磚上是為了有更大的敘事空間並融入更多資訊,除了左上角的基本組合,下面增加了事件歷程的說明,右下方則增加事發當時是學生自治會聯合會會長廖德雄先生的口述歷史證言,另外右上方最大的部分,是1947年、也就是二二八事件發生當年行政院周遭的歷史地圖,並標註現今路名及捷運站,藉以對照今昔的空間範圍。
第3處標示牌,位於忠孝東路與天津街口圍牆,此處是很重要的交通節點,除設置4塊基本標示組合,也另外設置1個大的標示牌,呈現周邊的不義遺址空間,並指出相對方位。
行政院周圍也有不義遺址
承上所述,第3處標示牌中呈現出行政院周邊不義遺址空間,例如:臺北喜來登大飯店前身是曾關押無數政治受難前輩的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也是俗稱的「青島東路3號」;華山貨運站是移送當年已判決的政治受難者到綠島服刑的重要交通節點;再擴及較遠位於南京西路上的天馬茶房前,是二二八事件導火線「緝菸事件」的發生地;在北門附近的臺北郵局前也發生軍警開槍掃射群眾的事件,造成民眾死傷的事件。
這些不義遺址反映了臺灣社會從壓迫到追求歷史正義和人權的歷程。現今的紀念地點不僅僅是過去事件的標記,更是為了讓未來世代能夠從中學習並警惕這段歷史,並透過系統化的保存,珍惜臺灣得來不易之民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