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玄
97.05.20 - 98.09.10

湖南衡陽人。曾任國立清華大學、東吳大學校長、交通部部長與行政院副院長、行政院院長等職。

重大事蹟

  • 97.06.19
    行政院會議通過「小三通人員往來正常化實施方案」,持兩岸入出境有效證件者,即日起可從金門或馬祖進出中國大陸。
  • 97.10.01
    實施國民年金制度。
  • 97.10.07
    鑒於當前國際金融情勢動盪,為穩定金融體系、強化存款人信心,宣布實施「存款全額保障」政策。
  • 97.11.24
    行政院會議修正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97.12.05立法院三讀通過,同日總統公布。
  • 98.01.01
    實施勞保年金制度。
  • 98.02.05
    行政院會議通過「行政法人法」草案;100.04.08立法院三讀通過;100.04.27總統公布。
  • 98.03.26
    行政院宣布推動六大新興產業。行政院會議通過「兵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00.12.13立法院三讀通過,100.12.28總統公布,我國兵役制度由「募徵併行制」,逐年轉型為「募兵制」。
  • 98.06.11
    行政院會議通過「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條、第126條修正草案;100.01.07立法院三讀通過;100.01.19總統公布,刪除軍人與教師薪資所得免稅優惠,自101.01.01施行。
  • 98.08.08
    莫拉克颱風重創南臺灣,全臺災情慘重;行政院成立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98.08.27立法院三讀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及1,165億元特別預算,98.08.28總統公布。
  • 98.08.27
    行政院核定臺北縣、臺中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市改制計畫,自99.12.25實施。